一、學員要按照規(guī)定時間報到,提前到校者學校不負責提供食宿條件;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校應提前說明原因,否則即視為放棄入學資格。
二、學員報到后,要服從暑期學校管理人員住宿、學習等安排。
三、學員必須按時上課,每節(jié)課有老師考勤,累計三次(因突逢學校重大事件被征召而必須請假的學員除外)及以上曠課者取消學員資格,并報其所在學校、院系。
四、學員被取消資格或中途自行中斷學習,需返還暑期學校為其提供的所有食宿費用。
五、學生在參加暑期學校課程考試過程中,應遵守考試紀律,杜絕考試作弊行為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考試違紀或作弊,本校學生按照《中國石油大學研究生手冊》2012年版中的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處理,外校學生,將通報所在學校或單位。
六、學員要愛護所住宿舍物品,如有損壞,照價賠償。
七、學員在學習期間有意見或建議,歡迎向暑期學校組織委員會反映,以便及時解決。
2012年全國研究生暑期學校(能源經(jīng)濟)組委會
2012年5月